关于三四级残疾人办理“关爱卡”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9-03-29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市残联 浏览1726次
为大力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助残服务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努力让残疾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4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就三、四级残疾人办理“关爱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户籍在自贡市、70岁以下、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残疾人。
二、办卡时间及地点
(一)申办时间:2019年4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申办地点:自贡市市民卡服务中心(自贡市汇东新区汇川路666号公交大厦底楼)。
三、申办领卡程序
(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按规定交纳卡片工本费;
(三)自申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凭领卡凭证和身份证领卡。
四、卡片使用须知
(一)“关爱卡”卡片底色为白色,可挂失,无需年审;
(二)此卡每次上车只能刷卡1次,每人每月可免费刷卡乘坐60次市内公交车,月末自动清零,下月初自动恢复为60次;
(三)三、四级残疾人申办“关爱卡”时,如申办人原持有优惠卡,因系统平台记名唯一性要求,需持原优惠卡及身份证原件在市民卡服务中心进行转非记名普通卡或停用处理后,方可办理“关爱卡”;
(四)此卡仅限本人办理使用,不得将此卡转借、出让他人使用。
五、挂失及处理
“关爱卡”如有遗失,应及时持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近期白底2寸免冠照片一张到自贡市市民卡服务中心进行挂失、补办。
另有未尽事宜,请拨打服务热线:962959。
特此通告。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