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首次提高救助补助金标准
作者: 时间:2020-04-23 来源 :大安区残联 浏览29454次
2020年,大安区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0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自府发〔2019〕12号),进一步做好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利用标语横幅和宣传册,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了解相关内容和基本申请程序,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知晓度,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二是积极协调康复机构,确保应救尽救。先后与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妇幼保健院、贡井辅读学校、自贡市康乐馨儿童能力训练中心、自贡市益佳特殊儿童训练中心、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等残疾儿童专门康复机构联系,签订康复合作协议,极大提升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承接能力,为残疾儿童康复应救尽救提供了支撑载体。三是积极争取康复救助资金,提高救助金标准,确保经费到位。根据我区残疾儿童康复需求现状,积极到省、市残联争取康复救助资金60余万元,出台了《2020年大安区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自该项目实施以来首次提高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即在原有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将符合康复条件的脑瘫、智力残儿童的救助标准提高到12000元/人.年;孤独症救助14000元/人.年;听力言语康复救助15000元/人.年,本年预计为50名儿童开展康复救助,现已开启康复救助申请审批流程,已为17名儿童实施了康复救助。同时,积极与区财政局协调,确保残疾儿童救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