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理事长,主持党组、理事会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负责机关内部管理、教育、就业、维权、宣传、文化、体育和机关工会工作;分管办公室、教育就业科、维权宣文科;联系市残疾人劳动服务部、各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主持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康复、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康复科、机关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