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自贡市困难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工作实施情况,市残联制定了《自贡市困难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作者: 时间:2026-04-16 来源 :市残联 浏览421次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市第一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工作,根据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
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每年为全市3万名残疾人提供“普通服务包”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同时,为其中3000名残疾人提供“重点服务包”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进一步创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签约服务坚持群众自愿、便捷可及、总结推广的原则开展。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
(一)普通服务包
1.服务对象。自贡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
2.服务内容。在规范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康复需求(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无障碍改造、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性能力等)评估及转介。
3.服务流程。持证残疾人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签约,签约后家庭医生团队为其提供基本康复需求评估及转介服务。
(二)重点服务包
1.服务对象。已享受普通服务包,经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有康复需求的持证一、二级困难肢体残疾人和一、二级困难精神残疾人。
2.服务内容。规范提供普通服务包项目内容的基础上,为签约的持证肢体残疾人提供功能评估、康复服务、康复护理(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康复训练、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服务。持证肢体残疾人重点服务包每年服务不少于6次,每次服务不少于1小时;为有康复需求的持证精神残疾人提供功能评估(含生活自理、社会交往、体能等)、心理辅导、康复训练指导(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家务劳动训练等)、康复咨询等服务。持证精神残疾人重点服务包每年指导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0.5小时。重点服务包具体频次可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求与家庭医生团队协商确定。
3.服务流程。经承接机构确定符合条件并有康复服务需求的对象,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每次服务结束,按附件2《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肢体残疾人服务档案》和附件3《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精神残疾人服务档案》填写,并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并签字确认。
三、资金管理
(一)签约费用
普通服务包费用为10元/人·年,重点服务包中持证肢体残疾人服务经费为600元/人·年,持证精神残疾人服务经费为200元/人·年,其中肢体残疾人服务不低于50%经费用于康复服务、康复护理服务项目,其他签约服务经费用于康复训练、心理辅导、康复咨询和人员经费等。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经费在中省下达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各县(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解决。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
(二)经费拨付
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经费实行预结算管理,各承接机构确定签约对象并完成签约后,按服务包费用50%的标准向所在县(区)残联(含高新区社事局,下同)申请预拨,年终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四、考评验收
各县(区)对签约的承接机构的年度考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附件4《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验收标准》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论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如验收不合格,在规定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经检查验收后结算。
五、职责分工
(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制定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签约服务工作考评标准,开展市级指导、培训和考评验收工作。
(二)县(区)残联:会同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任务下达、业务培训、指导督导、项目验收及问题整改等工作;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检查签约项目康复训练及评估残疾人受益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就近就便开展残疾人康复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创造条件。
(三)县(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协同县(区)残联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任务下达、业务培训、指导督导、项目验收及问题整改等工作;建立签约增值康复服务的考评激励机制,探索创新辖区签约服务模式,开展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与县(区)残联协作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工作,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辖区内残疾人基本信息、康复需求进行调查,并签约建档;为签约残疾人制定康复计划、方案,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咨询、康复训练和康复活动,及时录入康复档案,评估康复效果;建立家庭医生团队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考核激励机制,探索签约服务个性化服务模式,提高家庭医生和残疾人的签约积极性。各乡镇(街道)残联专干和村(社区)残协联络员,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小组。按照《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手册》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签约服务。
(五)市、县级技术指导中心。确定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为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技术指导中心。根据《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手册》,制定我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对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康复专业技术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常见运动、认知、言语等功能障碍的评估、康复治疗方法与技术。县(区)残联根据工作需要,可明确县级技术指导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建立由分管领导双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全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县(区)残联、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纳入乡村振兴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挖掘、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配齐配强康复人员,健全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规范提供签约服务。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管理、技术支持,有效破解基层康复技术资源匮乏难题。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考核机制。各县(区)要及时预拨和结算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经费。各承接机构要规范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上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收入可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在发放绩效工资时予以倾斜,不占用机构绩效工资总额预算,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发基层活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主动签约。加强对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利用世界家庭医生日、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体的宣传,引导残疾人主动签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典型案例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序时进度,确保有序推进。各县(区)3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摸底、任务分解下达工作;各承接机构4月底前确定签约对象并100%完成签约工作,6月底前向县(区)残联申请预拨50%资金;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100%资金支付工作。
(六)积极探索创新,激发各方活力。在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基础上,重点针对残疾人护理、康复等需求和特点,开发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康复服务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富顺县要充分发挥智能化康复中心辐射作用,叠加建设运行好“残疾人康复之家”,积极探索打破乡镇(街道)区域界限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的新路径,为残疾人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家庭医生签约增值服务。
附件:
1.自贡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肢体残疾人服务项目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