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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实施方案(2012 -2016年)

作者: 时间:2012-09-26 来源 :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482

 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
实施方案

(2012 -2016年) 

据全国第二次抽样调查统计,我国0—6岁的听力障碍儿童13.7万人,每年新增2.3万人左右。据此推测我省0—6岁的听障儿童约有1万人左右,每年新增1600人左右。在这部分人中,大概有80%的聋儿需要植入人工耳蜗才能重获听力。目前市场上的人工耳蜗价格一般在十几万以上,大部分聋儿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很难承受如此昂贵的费用以及术后康复训练费用,为让更多的聋儿能够得到人工耳蜗的救助,回归有声世界,自2012——2016年在全省组织实施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以下简称“助听工程”)。

实施这项救助工程,是残联系统贯彻党和政府对民生工作要求的具体表现,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对最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对救助弱势群体,缓解社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实施方案》。

一、项目任务

(一)任务目标

2012年至2016年,五年共为2000名聋儿(其中:中央资金安排1000名,省级资金安排1000名)提供康复救助,包括人工耳蜗产品、手术费、康复训练费的救助。

(二)任务安排

1.国家项目任务

2012年到2016年,中央资金每年资助200名聋儿实施康复救助。具体实施要求按《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发〔2011〕25号)文件执行。

2.省级项目任务

2012年救助任务数100名,2013年救助任务数150名,2014年任务数200名,2015年任务数250例,2016年任务300例。

2012年任务分配情况和资金情况详见附件1。

二、项目资助条件

年龄在1—6周岁(不满7周岁),在满足以上年龄段聋儿康复需求的基础上,可对7—17岁(不满18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儿及18岁以内的语后聋患者予以资助;资助数量不超过总数的15%;资助条件:经专家组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的,配戴助听器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能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贫困家庭聋儿。

三、项目资助内容及标准

(一)国家项目的资助内容及标准

为每名符合项目要求的聋儿免费提供中央财政统一采购的人工耳蜗产品一套,补助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含开机)1.2万元和1.4万元的术后一学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费。

(二)省级项目资助内容及标准

1.人工耳蜗产品

人工耳蜗产品由省残联统一招标购买,按每套12.4万元计算,省级补助7万元,市(县)级补助5.4万元。

2.手术费

手术费(含复筛检查费和术后5次的调机费)按1.2万元/名的标准给予补助,由市(县)残联承担。

3、康复训练费

康复训练费按每名1.4万元标准给予10个月的配套康复训练补助,由市州残联承担。

四、项目定点机构

(一)定点筛查机构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省聋儿康复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作为项目的定点筛查机构,依据项目制定的《人工耳蜗适应症筛选标准》(附件1)和《筛选工作流程》(附件2),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筛查关,开展全省的筛查工作。

(二)手术定点机构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作为手术定点医院,承担项目人工耳蜗植入术的复筛、植入手术、开机和调机和项目产品的管理等工作。

(三)康复训练定点机构

市(州)要按照《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建设标准》,进一步建设、完善聋儿康复机构的建设,为承担本地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创造条件。

各地要按照《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项目康复机构资质认定办法》(附件3)提出申请,经省项目工作组审核、评估、认定后,承担受助者术后康复训练和跟踪随访等工作。

定点康复机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人工耳蜗术后康复教育及管理工作流程,做好受赠者术后接受、建档、教学及管理工作,术前确定申请者康复教育模式(如:机构训练、家庭指导、预约单训等),以满足不同年龄的聋儿机构家庭康复需要,康复服务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评估、有督导、有质量监控。

(四)产品服务机构

由人工耳蜗产品供应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受助人的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产品使用及保养的技术培训、维修和零配件更换以及有关产品的咨询和其它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项目工作组

由省残联、八一康复中心和省聋儿康复中心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监控以及组织相关科研工作等。

(二)工作流程

   1、筛选与申报

由聋儿家长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签署《项目知情同意书》,填写《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申报表》,到定点筛查机构进行初筛检查。定点机构依据项目筛选标准对申请者进行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初筛工作,符合筛选标准的推荐上报项目办。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初筛通过名单并予以7天的公示。将公示结果通知聋儿家长或监护人到定点手术机构进行复筛。对审批未通过者,要告知具体原因。

2、复筛和手术

聋儿家长或监护人根据省项目办的安排到手术定点机构进行复筛,通过者与定点手术和康复训练机构签署康复协议交项目办公室存档。手术定点医院安排手术、开机、调机等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并报送省项目办。

3、安置与康复

省项目工作组负责在救助对象开机2周内,将其安排到康复训练定点机构。

定点康复机构向救助者提供不少于10个月的适宜、有效的康复服务,并对救助者进行不少于3年的跟踪和指导。其中3—5岁的救助对象必须在康复机构接受至少一年的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天单训不少于30分钟:3岁以下或入普幼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亲子同训、预约单训或及家庭指导等方式,接受至少一年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包含家长指导),以确保康复质量。

(三)技术培训

省项目工作组依据项目培训规划,积极组织承担定点手术医院和定点康复训练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技能的培训。

(四)评估与验收

  省项目工作组室每年将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各市(州)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不定期访视各市(州)定点康复机构,对各市(州)术后安置情况、定点康复教学实施及康复效果进行巡回指导。各市(州)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自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并有督导检查工作记录,对突出问题及时上报省残联,保证任务顺利实施。

省聋儿中心对受助者术后康复效果按照项目要求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定期上报省项目办公室。定点康复机构年度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康复任务审批重要依据。

项目终期,省残联会同财政厅、卫生厅,共同进行项目执行情况评估验收。

(五)统计登记

省项目办负责项目档案数据的组织填报与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市(州)残联要指派专人按项目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统计工作,定期上报省项目工作组。

每季度的最后一月上旬,各市(州) 残联将本地区《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受助者术后康复安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报省项目工作组接受检查。

开展术后康复训练的市(州)将受助者每六个月的术后康复效果评估数据以电子版形式传给省聋儿康复中心康复指导组办公室。

各市(州)残联要及时将每例接受资助的聋儿的相关信息于每年12月份前录入“四川省‘量体裁衣’式个性化康复服务平台”,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填写《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申请全免费汇总表》和《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申请部分免费汇总表》于12月前报省项目办。

六、经费

项目经费按照“医保报销一点、财政支持一点、家庭承担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原则,筹集2.5亿元用于该项目救助。

《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文规定。

七、工作要求

  省项目工作组将设专线咨询、投诉电话,并定期发出问卷调查,以了解受赠者筛选、手术、术后康复和产品服务质量。各市(州)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腐败现象、确保项目实施中不出现任何差错。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规范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改善康复教学环境,做好受助者术后康复安置工作。

八、工作进度安排

2012年3月3日四川省“聆听世界”人工耳蜗助听工程项目启动仪式暨四川省八一人工耳蜗中心开展第一台人工耳蜗手术。

2012年6月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完成50例人工耳蜗手术,申请成为国家项目手术定点医院。

2012年12月底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共完成200例人工耳蜗手术任务,华西医院完成100例手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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