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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岁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作者: 时间:2018-04-18 来源 : 浏览517

政策依据:残联厅发【2011】25号《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救助对象:具有自贡市户籍,经救助工程项目专家组成员确诊为脑瘫, 0-12岁的有康复潜力和康复价值,自愿申请的贫困家庭和福利机构内的脑瘫儿童。

救助标准:每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救助金额5000元至10000元(目前我市按10000元救助);需手术治疗的,每例救助金额10000元至30000元;需适配辅助器具的,每例救助金额1000元至5000元。根据项目专项资金的筹集情况,参考家庭贫困程度和脑瘫儿童的康复治疗情况,确定救助金额。

定点机构: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训练)、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康复训练)、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手术、矫形器、康复训练)、自贡市脑瘫康复站(贡井辅读校,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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