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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化“量服”精准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8-04-26 来源 : 浏览1499

根据《2018年“量服5335”战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量服”精准绩效管理,构建省、市、县、乡四级“量服”精准绩效管理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2018年,全省残联绩效考核内容为“量服教就”、“量服康复”、“量服维权”、“量服宣文体”、“量服组联”和“量服保障”。每个板块均以“精准需求”、“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管理”为主线。

(一)精准需求。

重点考核市(州)、县(市、区)业务板块需求精准度、办证率;乡镇(街道)重点考核每一个需求精准情况、手机录入情况、乡村两级残联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覆盖情况。

(二)精准施策。

重点考核市(州)、县(市、区)业务板块“一人一策”服务精准度、残联直接组织实施项目落实情况、机构实际服务情况、“能看”、“能说”、“能办”落实情况。乡镇(街道)重点考核每一项服务落实情况、“能说”落实情况。

(三)精准监督。

重点考核残疾人参与情况、“三公开一公示”合格情况、督查任务完成情况,乡镇(街道)重点考核残疾人参与情况、评价监督情况和“三公开一公示”合格情况。

(四)精准管理。

重点考核市(州)、县(市、区)精准队伍管理、精准分析、精准转化、精准资金管理、精准设施管理、精准绩效管理情况。乡镇(街道)重点考核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专干和村(社区)残协主席、联络员(专委)配备情况。

二、考核分值及办法

2018年,市(州)、县(市、区)两级绩效考核基础分值120分;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基础分值100分。

(一)“量服教就”(共30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

(二)“量服康复”(共26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3。

(三)“量服维权”(共24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4。

(四)“量服宣文体”(共12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5。

(五)“量服组联”(共16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6。

(六)“量服保障”(共12分),考核办法详见附件7。

(七)乡镇(街道)“量服”绩效评价办法详见附件8。

三、计分办法

全年所有考核通过“量服”平台实施,实时反映结果。采取基础得分、加分、扣分三种方式计算,平台自动计分和人工后台录入方式核算。乡镇(街道)绩效评价办法详见附件8。

(一)精准需求。

1.基础得分。

(1)需求精准度。月度计分指标,省级督查结果计入对应市(州)、县(市、区)需求精准度。按对应板块基础分值×板块需求精准度排名系数计分。(本文中所指排名系数均为:第1名的系数为1.5,第2-10名按每降一个名次递减0.05计;第11-15名系数为1,第16-18名系数为0.95,第19名及以后系数为0.9。)

(2)办证率。月度计分指标。按基础分值×办证率排名系数计分。

2.扣分。

入库数。年度计分指标。入库残疾人低于2017年的,按减少的百分比(当地2017年入库数与当地2018年入库数之差/当地2017年入库数×100%)×对应分值扣分。

(二)精准施策。

1.基础得分。

(1)落实精准度。月度计分指标,省级督查结果计入对应市(州)、县(市、区)落实精准度。按对应板块基础分值×板块落实精准度排名系数计分。

(2)残联直接实施项目。年度计分指标。分为“量服教就”、“量服康复”、“量服维权”和“量服宣文”四个板块,分别考核该板块人均投入资金、该板块服务残疾人覆盖率。

按业务板块人均投入资金进行排名。按基础分值×排名系数计分。

按业务板块服务残疾人覆盖率进行排名。按基础分值×排名系数计分。

(3)机构服务。年度计分指标,省级督查结果计入对应市(州)、县(市、区)机构服务精准度。按万名残疾人对应业务板块机构服务项次×业务板块机构服务精准度进行排名。按对应业务板块基础得分×排名系数计分。未完成督查任务、市州督查未全部覆盖所有县区的所有机构,对应地区机构落实精准度为0。

    (4)“能看”。年度计分指标。按总阅读量的覆盖率进行排名。按基础得分×排名系数计分。

(5)“能办”。年度计分指标。按板块残疾人参与人数覆盖率(即残疾人业务办理参与覆盖率)×板块残疾人满意度进行排名。按基础分值×排名系数计分。

2.加分。

(1)重大活动(试点、示范任务)。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加分。对承担全国、全省或上级残联组织的重大活动(试点、示范任务)的,对应市(州)或县(市、区)每个活动(任务)加0.5-3分。

(2)建设“互联网+”三级康复体系。年度计分指标,由省残联康复处统一人工录入加分。有市(州)本级康复设施接入“互联网+”三级康复体系的,市(州)加2分;有县级康复设施接入“互联网+”三级康复体系的,县(市、区)加2分。

3.扣分。

(1)民生工程项目。

月度计分指标。未完成任务(6月25日进度过半,11月25日全面完成)或出现负增长(以每月25日平台显示的数据为准),平台自动每个项目扣1分;上报当地党委政府数据与平台不一致的(以每月25日平台显示的数据为准),每个项目人工录入扣1分。

督查到弄虚作假的,对应市(州)、县(市、区)每个项目各扣2分。年度考核指标,人工录入扣分。

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考核扣分。

(2)“能说”(业务咨询)。月度计分指标。残疾人每月25日前反映的问题当月未及时回应或处理,每人次扣0.1分,最多扣2分。

(3)“能办”。年度计分指标。查实非残疾人本人意愿申办自助业务的,每项次人工录入扣对应市(州)、县(市、区)各0.1分。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考核扣分。

(三)精准监督。

1.基础得分。

(1)残疾人手机APP参与度。年度计分指标。按基础分值×残疾人手机APP参与度排名系数计分。

(2)残疾人评价参与率。月度计分指标。按基础分值×残疾人评价参与率排名系数计分。

(3)“三公开一公示”抽查合格率。年度计分指标。按对应基础分值ד三公开一公示”抽查合格率计分。

2.扣分。

(1)业务督查,月度计分指标。未完成督查任务、督查未全部覆盖所有县区(县区督查未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督查结果落实精准度全部为100%的,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扣0.5分。同时对应地区落实精准度为0。

批量督查,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扣分。业务处室对批量督查出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由市(州)进行限期整改,未在整改期限内达到整改要求的,每个项目扣对应市(州)1分。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考核。

机构督查,年度计分指标。未完成督查任务、市州督查未全部覆盖所有县区的所有机构,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扣0.5分。同时对应地区机构落实精准度为0。

(2)代替残疾人评价扣分。月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扣分。凡有残疾人反映不是自己或亲属评价监督而是作假的,经核实属实,其所在乡镇(街道)残疾人评价参与率绩效分计为0分;所在市(州)、县(市、区)分别扣0.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四)精准管理。

1.精准队伍管理。

(1)专委劳务补贴。年度计分指标。

基础得分:人工录入计分。成都全域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专委)每月劳务补贴达到400元,其他市全域达到300元,三州全域达到200元的,得分。低于标准不得分。

加分:人工录入加分。每超过标准10%的,加0.5分,最多加3分。

(2)“百场学习报告会”,年度计分指标。市(州)、县(市、区)理事长及其他同志在省残联“量服讲堂”“百场学习报告会”的讲座,由省残联打分取该地区最高分对市(州)加分。省残联将县(市、区)、乡镇(街道)报告人的评分反馈市(州)残联,由市(州)残联对县(市、区)残联录入加分。鼓励市(州)设置“量服”讲座,按此方式考核加分。

    2.精准分析。

    基础得分:(1)实效评分,年度计分指标。省残联对参加的市(州)、县(市、区)精准分析会进行实效评分,取平均分计入市(州)绩效得分。市(州)残联对参加的县(市、区)精准分析会进行实效评分,取平均分计入县(市、区)绩效得分。(2)月度计分指标。上级业务部门依据市(州)业务精准分析会分析质量,进行人工录入打分。

扣分:月度计分指标。市(州)残联理事会、业务科室未按要求每月进行“量服”精准分析并上传平台的,由平台自动倒扣对应板块精准分析0.5分。县(市、区)残联理事会未按要求每月进行“量服”精准分析并上传平台的,由平台自动倒扣0.5分。

3.精准转化。

加分: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加分。自2018年起,省残联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和残疾人所盼所难,列出“量服”创新项目鼓励清单,根据投入资金量和残疾人实际获得,经省残联党组核实认定后,市(州)创新项目每个加1-3分;同时鼓励地方特色创新,根据投入资金量和残疾人实际获得,经省残联核实认定后,市(州)每个创新项目加0.5-2分。转化为创新制度的,经省残联党组核实认定后,每个加0.5分。转化为督办事项的,经省残联党组核实认定后,每个加0.2分。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考核加分。

扣分: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扣分。2018年其他部门实施的“量服”重点项目,凡未形成结论性意见并函告对应部门的,每缺一项倒扣0.2分。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考核。

4.精准资金管理。

(1)基础得分。

残疾人事业投入占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性收入比例,年度计分指标,平台自动计分。按残疾人事业投入占上年度财政一般预算性收入比例进行排名,按对应分值×排名系数计分。

资金到位率,年度计分指标,平台自动计分。按资金到位率进行排名,按对应分值×排名系数计分。

财务管理水平评价,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计分。省残联将组织人员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预算执行进度、资金合规使用情况、财务基础工作等进行现场分析检查、评估,并现场打分评价。由省残联取市(州)、县(市、区)平均分计入市(州)得分。市(州)按照此方式对县(市、区)打分。

(2)扣分。

各级投入应录入未录入的,或者录入不精准的,每一数据扣0.1分(以财政资金拨付文件为依据;未提供财政文件的,视为数据录入不精淮)。年度计分指标,平台自动扣分。

精准分析并经实地确认残疾人实际获得有弄虚作假的,对应市(州)、县(市、区)精准资金考核人工扣为0分。市(州)按照此方式对县(市、区)扣分。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扣分。

    5.精准设施管理。

年度计分指标。

(1)基础得分:各市、县每万名残疾人平均拥有的已运行设施面积,按对应分值×各市、县每万名残疾人平均拥有的设施面积排名系数计分。

(2)加分:凡是年内由市(州)、县(市、区)自主投入为主体、在考核当年内建成而且符合本方案建设规模的设施项目,根据投入资金人工录入给对应市(州)、县(市、区)加1-3分。

(3)扣分(最多扣3分)。

中、省建设项目,未达到建设进度要求或建成后两年内未投入运行的、应录未录的,查实一个扣人工扣对应市(州)、县(市、区)各1分。

    随意录入产权不属于精准设施管理范围的,或没有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查实一个此类情况的,人工扣对应市(州)、县(市、区)各1分。

平台上需要人工录入或选择的数据,凡应录未录或者错误录入的、凡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而未作选择的(以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或发文为准),每个数据扣对应市(州)、县(市、区)0.1分。

6.精准绩效管理。

(1)基础得分。

年度计分指标。省残联根据精准绩效管理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市(州)进行人工录入打分。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进行人工录入打分。

(2)扣分。

省委绩效保证目标。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扣分。未完成省委绩效保证目标的,每项市(州)扣2分。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进行考核。

7.全面从严治党。

(1)加分。

以同级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发展残疾人事业综合性文件,每个市(州)加3分。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进行考核。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加分。

落实中央、省委、上级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成绩突出的,市(州)每项加0.1-0.5分,最高加2分。市(州)按此方式对县(市、区)进行考核。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加分。

(2)扣分。

市(州)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事件,扣对应市(州)1分。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事件,扣对应县(市、区)1分。年度计分指标,人工录入扣分。

四、考核要求

2018年,精准绩效管理将覆盖至所有乡镇(街道),构建起省、市、县、乡四级“量服”精准绩效管理体系。

(一)精准任务实施。

各级残联组织要根据任务合理安排实施进度,其中:6月25日前,各民生工程项目必须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11月25日前必须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所有年度计分指标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具体完成时间以业务板块方案要求为准),人工录入打分在12月31日前完成。为此,2018年实施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从7月份起,每月绩效考核成绩均要按比例计入全年考核结果。

全年绩效得分=月度计分指标得分+年度计分指标得分

月度计分指标得分=7、8、9月月度计分指标平均得分×30%+10、11、12月月度计分指标平均得分×70%

(二)平台绩效考核结果每半月更新一次(每月1日、15日更新)。

(三)精准督促整改。

1.督查制度。自2018年起,开通精准绩效管理模块政务督查功能,对人工录入数据进行督查,开发设计政务督查意见和反馈办理情况通知窗口。

2.考核预警和督促整改制度。月度及年度考核结果中,平台将自动对三州排名最后1位、其他市排名最后2位的3个市(州)进行提示和预警。当月三州排名最后1位、其他市排名最后2位的,用黄色字体显示;三个月以上综合绩效排名最后和年终考核三州排名最后1位、其他市排名最后2位的,均用红色字体显示,省残联办公室要会同相关处(室)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

3.层级督办制度。三个月以上某业务板块或某一具体考核项目三州排名最后1位、其他市排名最后2位的市(州),省残联业务处(室)要进行督导整改,市(州)、县(市、区)相关业务部门参照执行。

(四)精准结果运用。

    对各市(州)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省残联将函告对应市(州)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作为省残联党组推荐、评选先进或示范单位的重要依据;作为次年相关项目中、省补助资金增减安排的重要因素。依据“量服”平台绩效考核相关数据,对全年综合绩效排名前11名的市(州)授予年度市(州)残联绩效考核一等奖,对全年综合绩效排名前8名的市(州),将授予“深化‘量服’示范市”称号;对各市(州)全年综合绩效排名靠前的80个的县(市、区),将授予“深化‘量服’示范县”称号;对各县(市、区)全年综合绩效排名靠前的200个的乡镇(街道),将授予“深化‘量服’示范乡”称号。对每个市(州)排名最后一位且绩效分值低于所在市(州)所有县(市、区)平均得分75%的县(市、区),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函告对应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

 

附件:1.2018年精准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总体构架示意图.doc

   2.“量服教就”绩效考核表.doc

   3.“量服康复”绩效考核表.doc

   4.“量服维权”绩效考核表.doc

   5.“量服宣文体”绩效考核表.doc

   6.“量服组联”绩效考核表.doc

   7.“量服保障”绩效考核表.doc

   8.乡镇(街道)“量服”绩效评价表.doc

   9.2018年度全省残联精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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