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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残项目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政策依据: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自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自残发〔2021〕24号)。

申报对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6月底前如实向当地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当地未设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向当地同级残疾人联合会申报。

申报程序:1.申请:注册、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直通市州→按所属地→直通部门(直通区县)→选择所属地残联→选择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点击申请。步骤如下:第一步完善“单位信息维护管理”,属于劳务派遣或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发放工资等形式的单位→选择“添加”完善“关联单位信息”;第二步进入“残疾人安置管理”→选择“安置登记”完成相关内容→进行“人员信息校验”→通过(未通过)→完成安置登记→等待残联审核→通过(未通过)→在完成本单位所有在岗残疾职工的“安置登记”后→在“已审核确认”状态下→方可点击“完成申报”→申报结束。 2.审核:审核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完全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予以通过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予以不通过决定。 3.办结:通过审核的,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自动生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项目办理链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进行网上申报(http://www.sc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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