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残项目
意外伤害保险
政策依据:自贡市残疾人联合会、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自残发〔2019〕50号):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自身残疾除外)、意外伤害医疗(含门诊、住院)等保障。自保险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一个年度为期限,投保人按1人1年1份为被保险人投保。以当年投保日起至次年同日前1日为1个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内新增办证残疾人纳入次年参保范围。按照30元/人/年的标准参保。
参保对象:自贡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残疾人除外)。
实施程序:各区县残联及高新区社军局开展摸底,汇总名单上报市残联;被保险人在投保清单上签名。
项目办理链接: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