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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残项目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政策依据: 《自贡市“十四五”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自残发〔2023〕8号)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由各县(区)残联、高新区社军局组织认定。符合以下条件:1.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2.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3.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低收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4.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5.其他因灾、因病及意外导致临时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6.当年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本人。不包括再次进行残疾评定的换领、挂失补办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十四五”期间,残疾评定参考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人150元。各县(区)残联、高新区社军局应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残疾评定费用制定具体的分类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不得高于评残实际支出,以保障政策实施的公平性。

申报程序:提出申请。已完成残疾评定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项目办理链接: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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